(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日店)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今天對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完成初審表示,基於洗錢罪的成立,新設擴大沒收不法利得機制,若修正草案年底完成三讀,預計明年6月上路。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洗錢防制法第18條修正草案,以集團性或常習性方式犯洗錢罪或財產不明的洗錢罪,有事實足台中商業登記以證明行為人所得支配規定以外的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係取自其他違法行為所得者,沒收之,全案預計這個會期內完成三讀。

陳明堂會後受訪表示,新增擴大沒收新制主要是追索不法利得,洗錢很多都是秘密型不容易發現,除了洗錢罪本身明顯有關的可以沒收外,可能有暗藏其他沒有被發覺的犯罪不法利得,基於不法利得追索,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中增加擴大沒收機制。

他舉例表示,如某人沒有職業,當別人的人頭洗錢,查辦洗錢案時發現這個人身上有銀聯卡、金聯卡100多張,有數十萬或上百萬的現款,這些顯然可疑為犯罪的不法利得,但犯哪個罪還不明確,基於這種認知,在洗錢防制法中可擴大沒收不法利得的財產,若當事人舉反證證明有具體來源,當然不予沒收台中記帳士事務所,這有雙方平衡作用。

擴大沒收新制何時上路?陳明台中公司記帳堂說,若年底公佈,就是明年6月實施,根據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三輪相互評鑑,法制面已完善,將來評鑑才不會被扣分、降等。

對於類似兆豐案重演,陳明堂說,兆豐案若重演,銀行業現行法有3大重點,第一確認客戶義務,確認的範圍程序,這次修正更完備授權子法明定;第二保全資料,客戶資料要保全一定時間,第三通報,疑似洗錢就要通報。有這3大義務,現行法就有,以兆豐案而言,在美國沒有通報,到目前為止不是兆豐銀行洗錢,而是沒有盡到通報義務被美有限公司設立國裁罰。

他坦言,現行法規鬆散、不完善,這次修正得更完善,未來明定一套SOP標準作業程序,銀行就無法脫免應負的責任,洗錢法制更完備。

擴大沒收新制上路後國庫可增加多少收入?陳明堂說,無法評估,這次修法針對集團性與常習性如電信詐騙案、又如上次老外來台灣詐騙第一銀行,這構成常習性與集團性,若把錢散到相關人員就有洗錢問題,基於洗錢罪的成立發現有其他不法利得,不是阿狗阿貓通通放入,這一點社會大眾不用心理有疑慮。105120157CA06D585320E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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